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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法院“三权共享”给力民间借贷案执行
发布时间:2011-02-21 10:37:53


     光明网讯(通讯员 乔昌运)   近年来,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大量涌入执行程序,形成了新一轮执行难。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人民法院针对此类案件“被执行人主体多样性、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人财产难寻”等特点,让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三权共享,给力执行工作的做法,赢得了社会公众的支持和赞誉。

    选择被执行人所在地有威望、知民情、善协调的人民陪审员、协助执行信息员参与执行。使其在参与执行过程中,掌握案件执行流程,了解执行信息,监督法官依法办案。积极协助法院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解除当事人误解和疑虑,减少执行对抗,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促进案件有效执结。

    落实“五告知”和“双卡”制度。将执行风险、法律后果、强制执行、执行结果和执行进程及时告知案件当事人,并将廉政监督卡、案件反馈卡在立案时发给当事人,以便当事人更好地行使“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让群众在全面了解和理解执行工作的同时,自觉承担一定的执行风险,减少执行信访。

    全面落实执行公开制度。将执行过程、执行措施、评估拍卖、执行期限、执行进度、异议案件听证、执行人员联系电话、执行款物支付等向社会全面公开,依法保证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有效行使,增加执行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打造阳光工程,提高执行公信力。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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