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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半瘫老母法院怒讨赡养费
作者:宋高波   发布时间:2011-02-21 09:59:56


    八旬老人有四个子女,晚年却遭遇儿不赡养的悲苦境地。为讨要赡养费,老人曾法庭状告两子,因大儿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仍不尽赡养义务,半瘫的老母再次来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莫索湾垦区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判决。

    曹凤芝老人今年已有85岁高龄,育有两儿两女,“按农村习俗,两个儿子相继成家后,我和老伴给他们分了家。分家后,老伴由大儿子养直到过世,我则跟着小儿子生活。”

    十多年前,曹凤芝的两子相继来石河子打工,两位老人也跟随儿子来到石河子某团,来石河子后老两口被迫分开,一个住在大儿子何春良家,一个跟随小儿子何春明生活。

    2004年,曹凤芝的老伴去世,曹凤芝仍由小儿子赡养。

    跟随小儿子生活了十多年,曹凤芝老人的心里甘苦自知,“这些年来,我年龄大,身体也不好,又没养老钱。都靠小儿子一家照顾,我生病住院花费不小,为此我拖累他们不少。”

  曹凤芝说,老伴去世前,小儿子对她的赡养从无怨言。老伴去世后,小儿子一家的态度发生转变,为了她小儿子和媳妇没少闹别扭。

    小儿子一家认为,大哥对母亲的赡养,多少应分担些,而大哥这些年一直对母亲不理不问,这让兄弟俩渐渐产生隔阂。

  曹凤芝左右为难,找到大儿子何春良,希望他能适当给些生活费,以减轻小儿子的负担。不想,大儿子一口回绝:“分家时说好了,我养父亲,弟弟养母亲。”还说,父亲跟着他直到他去世,他已经尽了孝道,赡养父亲时,他从未让弟弟分担。“养父亲是我的事,养母亲是弟弟的事,和我无关。”

  小儿子的困顿抱怨,大儿子的冷漠推脱,让老人身处两难夹缝中——生活无人关心,生病无人医治,她唯有独自伤心落泪。

  2005年,无奈之下,曹凤芝含泪将两子告上法庭,要求两子共尽赡养义务,每月给付一定赡养费。对于两个女儿,曹凤芝表示,“她们已嫁人,又都在老家,生活条件都不好,我不要求她们赡养。”

    曹凤芝的心愿在法院的支持下得以实现。莫索湾垦区人民法院审案认为,曹凤芝含辛茹苦地把两子抚养成人,如今母亲年老体弱,无收入来源,两子理应承担赡养母亲的义务。

  最后,法院判决,曹凤芝跟随小儿子何春明共同生活,大儿子何春良每月给付母亲赡养费50元;曹凤芝生病期间,医疗费由两子共同承担。

  判决生效后,大儿子何春良给付了三年半的赡养费。但从2009年4月开始,他便以“经济困难,无钱支付”为由,停止给付母亲赡养费。

  时隔一年半,曹凤芝多次向大儿子讨要赡养费,但均遭拒绝。2010年9月,半瘫的曹凤芝要求小儿子推着她再次来到莫索湾垦区人民法院。

  曹凤芝要求法院对判决强制执行,大儿子何春良需支付一年半所欠的赡养费,并继续履行赡养义务。

  曹凤芝的处境,让法官们深感同情,执行干警经过调查,查询出何春良在银行有存款一万余元,但何春良矢口否认,并将财产快速转移。

  查证事实后,近日,莫索湾法院执行庭对拒不履行判决、转移财产的何春良决定司法拘留十五日,处罚款一千元。

  想逃避义务,反遭法律惩罚。羁押期间,何春良深省自己的行为,在悔过书中写道,“我欠母亲赡养费不对。通过教育,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我保证以后按时给付母亲赡养费,也不再让母亲伤心。 ”

    因何春良积极缴纳罚款,并给付所欠赡养费950元,法院对何春良提前解除强制措施。

  接过大儿子的赡养费,年迈的母亲再次落泪,“如果大儿子早早知悔,又怎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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