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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县法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让一名法官掉队
发布时间:2011-02-14 15:50:08
田新社院长与干警签订家庭廉洁承诺书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小刚)
为扎实推进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落实“一岗双责”,2月14日,陕西省彬县人民法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田新社和各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了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体干警签订了家庭廉洁承诺书。
责任书明确规定,法院干警要严格遵守《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和“五个严禁”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过问案件或为他人代理的案件提供方便。院领导及部门领导对分管部门和干警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保证分管部门责任期内不发生违纪违法案件,干警发生违反有关廉政规定事件的,其所属领导必须向党组检讨责任,以此确保每一名领导干部、每一名法官、每一名其他工作人员不掉队。 会上,田新社院长强调,全体干警要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用”、“权力就是责任”的观念,依法用权、公正用权、规范用权、谨慎用权、廉洁用权。要坚持司法公开,强化监督用权;加强制度建设,分工制约用权;借助管理科技,全程监管用权;严格纪律约束,惩处违纪用权,为把彬县建设成为“西部百强县”做出应有的贡献。 据悉,近几年来,彬县法院党组重视纪检监察工作,结合法院实际,完善廉洁制度,不断增强干警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并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该院没有发现一起违规违纪的人和事。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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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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