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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与过堂
作者:解杰 发布时间:2011-02-14 11:13:04
又是一年过年时,长途跋涉回家,虽然旅途劳累,但每到这个时候,除夕夜家人齐聚团圆饭的欢喜,之后几日走亲串友拜年的忙碌,还是让人无比向往。
过年了,有重逢团聚的喜悦,也有离别时的牵挂。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情,无需太多的言语,只要一个眼神的交流就倍感亲切。在母亲喊儿小名叫开饭时,在儿女为父母盛一碗饭时就能得到最真情地流露,这种情感的交流,有泪水也会有惆怅,有甜甜的笑靥,也会有酸酸的味道。而亲戚朋友同学之间,有融洽也会有对立,但更多的是一种久别的相见,在酒桌上,几杯酒下肚,再没有矫情,每个人在外面的得与失,得意或失落,期待与彷徨都会一骨脑的吐露出来。 兴许,拜年形式的重要性早已经远胜真情实感,形式本身似乎成为了验真辨伪的一剂良方。正如法官主持庭审时,当事人过堂时候的一一庭审阶段。实质意义的法律结果都需要走完形式化的程序,法官才能做出裁判。在古代西方,一个相信公正上帝会不断完善自己的时代,人们总是倾向于认为仪式时有效的,而不会去考虑为什么它们可能不管用。克雷默尔的《女巫之锤》是西欧宗教裁判官时代经典著作,全书有整整1/3的篇幅都在讲述建立合适的,强有力的法律程序的重要性。法官的法袍由僧侣的依法演化而来,法律术语由咒语演化而来,古老的宗教仪式演变为法庭的程序,形式的存在赋予法庭的庄严、赋予法官的权威。在一个物欲横流的时代,法庭之内的形式缺失不得,仍需循规蹈矩。 故乡,在一回一去中变化着,由清冷寂寥变得喧闹热情,然后又轮回,等待下一个春节的到来,不变的是春节,是家人团聚的亲情、朋友相聚的友情。过堂开庭,不变的是庭审的各个阶段,是给予当事人公平诉辩的机会。不论过年还是过堂,时间都在无形变化中流失。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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