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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弱势群体 数年积案一朝结
发布时间:2011-02-14 11:05:55


     光明网讯(通讯员 朱哲涵)   2月14日,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法院执行局收到了申请执行人柳光森寄来的锦旗和感谢信。锦旗上面写着“秉公执法,速清积案”,感谢信上面写道执行法官办事雷厉风行,认真执法,清理积案。

    2004年1月6日,赵某向柳光森借款5000元,并许诺在当年的4月底前还清。借款到期后,虽经柳光森多次催讨,但赵某以种种借口拖欠不还。柳光森于2005年10月12日诉至雨湖区法院,法院判决赵某偿还柳光森欠款5000元。柳光森于2006年11月7日申请执行,但由于赵某下落不明,法院于2007年12月6日裁定中止执行。

    申请执行人柳光森系残疾人,宣称如执行不到位,就去有关部门上访。今年1月,有知情人举报赵某出现在湘潭。得到此信息后,执行员想方设法查找赵某的行踪,通过两天两夜的蹲守,终于找到赵某,但赵某仍以种种借口拒不执行,法院做出了对赵某拘留十五日的决定。通过法律强制措施的震慑和执行员的耐心说服,最终被执行人赵某当即给付了申请执行人柳光森本息及垫付的诉讼费、执行费等共计11 000元。

    对此案,申请执行人柳光森十分感激。他高兴地说道,欠款已达6年多,立案执行也已近4年,本来觉得能收回本金5000元就是万幸,没想到在法院恢复执行后能这么迅速地执行完毕,而且还把利息及垫付的诉讼费、执行费都执行到位了,十分感谢法官维护了自己的合法利益.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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