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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山法院全程督办大标的案件增进司法公开度
发布时间:2011-02-12 13:43:19
光明网讯(通讯员 薛雨)
江苏惠山法院积极增强审执工作的司法公开度,对标的超过500万元的案件实行纪检监察全程跟踪督办制度,通过规范、有序管理不断强化对干警正确行使审执权利的积极监督。
一是做细案前工作。当标的超过500万元的案件在立案并经电脑分案后,纪检监察部门即通过局域网第一时间掌握案情,按照“案件来源”和“案件类别”建立案件跟踪督办登记台帐;随后,第一时间将监督、投诉电话及相关事项通过一定方式告知案件当事人,便于当事人对案件进行全程式监督、投诉。 二是做实案中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对案件的审理过程进行临场监督,派员参与到开庭、调解、合议庭评议、当事人资产的清点查封等多个环节,并查阅案件的所有笔录、证据资料等关键性材料;涉及司法鉴定的案件,纪检监察部门还对选取鉴定、拍卖中介机构的摇号工作进行现场全程监督;对大标的案件的执行环节进行延伸,建立跟踪督办台帐,确保大标的案件的执行工作公开、公正。 三是做好案后回访。被列为跟踪督办的案件结案后,纪检监察部门及时将跟踪督办重点转变为对案件当事人的回访上,通过电话联系、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发送征询意见信函等方式,着重听取案件当事人对承办人员在公正司法、廉洁办案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于反馈的信息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向当事人做出答复,及时向承办人员通报回访情况。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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