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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因债务结怨仇 法官夜间上门解怨
发布时间:2011-02-11 13:45:13


     光明网讯(通讯员 周新斌)   “谢谢法官晚上到我们这里,我们邻里和好都是你们口把口说成的,实在是感谢你们!”原告黄某的一番发自内心的感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人民法院百都人民法庭工作人员深入农家成功调解一起债权债务纠纷的见证。

    案件源于一起债权债务纠纷,2010年6月15日,本是邻居的黄某与林某因还钱之事发生口角结怨,黄某一怒之下向法庭提起诉讼,要求林某偿还2000元借款。

    百都人民法庭受理此案后,考虑到原告与被告双方是邻居关系,决定深入到农家拉近距离,以便更好的开展调解工作。为使双方不再结怨,从而激发新的矛盾。覃国颂庭长从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从邻里关系的处理入手,着眼于法律精神的发扬,力求促使双方妥善处理好债务纠纷。2011年2月9日晚上7点多钟,覃庭长带领2名工作人员冒着严寒,借着昏暗的手机照明,沿着泥泞的乡村小路,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到了原、被告家。起初的调解因双方的结怨较深未能顺利达成,但覃庭长并不气馁,而是通过耐心、细致做双方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真诚的为双方继续结怨的后果进行利害分析,持续1个多小时的情、理、法阐释,终于使双方互相谅解,当场握手言和,表示不再相互结怨,并努力改善邻里关系。接着,林某自动偿还了欠黄某的全部借款。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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