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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法院“火塘法庭”力调停尸纠纷
发布时间:2011-01-30 10:42:02


大家围坐火塘旁,拉着家常解纠纷
     光明网讯(通讯员 区鸿雁 时劲松)   “谢谢法官为我们讨了个说法!”1月28日上午,家住云南省罗平县长底乡的村民老余打电话到罗平县人民法院,感谢辖区板桥中心人民法庭的法官在接案后全面解决了他家的烦心事。

    1月16日晚上9点多,罗平县长底乡拉坡村的余某在同村正在办丧事的黎家玩耍时,先后与龙某等七人玩牌喝酒至次日凌晨0时左右,余某不幸在黎家死亡。事件发生后,余某的家人置其尸体于黎家不顾,两家的冲突一触即发。1月20日上午9时,接到乡政府求助电话的陈永福庭长冒着严寒带领干警赶到案发地。了解案情进入案外调解中,余家提出了60多万元的赔偿请求,而黎家以没有任何过错为由一口回绝,参与喝酒的龙某等人也只愿意出于人道主义给以几百元的补偿。调解一时陷入僵局!

    法官们没有气馁,依然面带微笑召集当事人围坐在火塘旁,边拉着家常,边宣传法律,讲解政策,分析案件性质,释明法律关系和后果,并详细解答了双方关注的问题。“功夫不负有心人”,至当晚23时,怒目圆睁的双方终于达成了赔偿协议,即由黎家及参与喝酒的龙某等人共计赔偿余某家人经济损失24000元。

    协议达成后,义务人当场付清了赔偿款。至此,该起“停尸”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而法官们在纠纷处理过程中体现出来的“快速反应、及时介入、悉心解调”工作作风也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及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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