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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灵魂
作者:李启明   发布时间:2011-01-28 13:51:06


    儿时,身体羸弱,每遇疾病困扰,母亲总要拿出她那看家法宝——在次日开始的下午傍晚时分,牵着我稚嫩的小手,站到村口高墩上,高声呼唤我的名字……

    俗言道:孩子是母亲身上掉下来的肉,孩子丢失的灵魂母亲可以唤回。所以每每至此,我常常有幸被母亲牵着手,静静聆听母亲一声声的呼唤。

    母亲时常告诫我,一个人不能丢了魂,魂丢了,性命也就不保了。母亲朴素的话语,其中却蕴含着博大精深的哲理,是的,一个人丢了魂,那就是一具行尸走肉。而一个人是应该有精神的,他应该为社会、为人民大众做一些积极有意义的事情,那才能作为一个人来到世间。而作为人间正义守护神的法官,他对于社会、对于大众的责任更重之又重。法官向来被人们要求是一个冷冷的中立者,一旦选择了法官这个职业,就是选择了孤独寂寞、清心寡欲,不计名利、荣辱,故而法官不能以个人的喜怒、同情或是憎恶来左右法律,不能将法律作为谋取便利的工具,不得滥用职权,更不应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当法官注定毕生与清贫为伴、与孤独为友、与寂寞为邻,他要在孤独的世界里,用冷峻的眼睛观察人世间的是非、善恶、美丑,安于清贫,守得住寂寞,不为利益诱惑所动,保持清高与慎独。

    如今,母亲离开我已二十六年,我也是人到中年,从初入法院时的一名书记员到现今的副庭长,在神圣的审判工作岗位上工作了二十二个年头,而这每前进的一步都离不开母亲的教诲。尽管改革开放让很大一部分人先富了起来,也有很多学习成绩不如我的同仁当了律师后成了暴发户,可当我想起母亲的教诲,这种不平便会烟消云散。

    不为利诱所动,保持清高慎独,这就是我作为法官的魂灵,也是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对于法官的本质要求。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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