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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中院构建大调解格局去年调解率达57%
发布时间:2011-01-27 12:09:50


     光明网讯(通讯员 薛长超)   2010年,青海省海西两级法院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全年共调解、调撤各类案件1029件。其中海西中院调解、调撤各类案件118件,调解率达57%。在便民为民、提高效率、减轻诉累,及早消除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的同时,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压力,节省了司法资源。

    在调解工作中,海西两级法院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诉讼与非诉讼调解的衔接,切实发挥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在化解矛盾中的独特作用。二是坚持 “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将调解工作成效纳入法官业绩考评,努力提高法官做好调解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将调解贯穿于案件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全程化解矛盾。三是选派调解经验丰富的法官充实到立案庭,重心前移,把调解工作重点放在立案入口环节。通过向当事人发放《立案调解建议书》,说明立案调解的优势,主动对当事人进行法律释明、法律咨询及风险告知,积极引导当事人主动自愿的化解冲突,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诉讼程序启动之前。2010年,海西两级法院立案调解案件570件,使全州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大幅下降。四是积极探索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行政案件协调、执行案件和解等工作方法,充分发挥调节功能。

    今后,海西两级法院将积极拓宽审判执行工作思路,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创新调解方法,妥善化解各类矛盾和纠纷,依法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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