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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法院表彰2010年度优秀人民陪审员
发布时间:2011-01-27 09:23:06


5名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人民陪审员受到表彰。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义善)   1月26日上午,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隆重召开了2010年度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会上对彭铜燕等5名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人民陪审员进行了表彰,其中3名被评为“优秀人民陪审员”,2名获得“司法效率奖”。

    2010年安福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为人民陪审员顺利履职创造条件:开庭前,承办法官适时向人民陪审员介绍案情和相关法律,给人民陪审员必要的时间阅看全部案卷,了解案情,熟悉法律;庭审中,人民陪审员可以提出问题,核实案情;合议时,法官与人民陪审员进行认定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的交流讨论,但不将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民陪审员。通过上述工作,增强了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和积极性,也提高了案件审判质量。

    目前,该院共有26名人民陪审员,法院审判工作形成了专业审判与人民陪审相互补充的工作格局。去年,该院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高达100%。

    该院院长刘惠贵在会议上肯定了陪审员们做出的成绩,并勉励陪审员们主动提升陪审能力,成为人民信赖的人民陪审员,多储备法律知识,掌握审判规律,学会审判技巧,提升调解艺术,这样才能提高参与审判的质量和效率。同时,陪审员要积极融入到法院工作当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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