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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法院年终评奖不走过场实现“三个创新”
发布时间:2011-01-21 16:16:47


     光明网讯(通讯员 赵华军)   2011年1月21日,北京市怀柔区法院隆重召开2010年度总结表彰大会,回顾一年来各项工作,并对作风、业绩等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干警进行表彰。

    该院一改往年的走过场现象,而是充分以考核结果为基础,坚持标准,突出实绩,实事求是,宁缺毋滥,充分发挥激励先进、鞭策落后的导向作用,有效调动了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该院在考评和奖励上实现了三个创新:一是细化评奖标准,严格按照年初的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进行量化考评,并在全院平均发改率的基础上确定个人获奖准入资格;二是创新奖励种类,将过去笼统的立功等形式,改为针对不同岗位的分类考核和奖励,比如针对审执一线设立办案能手、质量标兵和调解能手等;三是扩大评奖范围,开设了针对优秀人民陪审员的特设奖励,并将聘用制干警、聘用制书记员和合同制工人纳入评奖范围。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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