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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区法院“温和执行”拉开帷幕
发布时间:2011-01-21 15:54:26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森荣 邱莹)1月19日,冬日的早晨,寒风刺骨,位于广西贵港市港北区行政中心西侧的土地上正热火朝天,忙而有序。上午9时许,10余辆警车鱼贯而入,港北区法院强制执行港城镇六八村被征收集体土地活动即将在此展开。随着现场总指挥一声令下,3台推土机和3台挖掘机同时开始工作,执行活动正式拉开了序幕。

    本次执行的是贵港市国土资源局申请执行港城镇六八村第5、6、7、16、18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土地一案,被执行的土地为150余亩。贵港市投入资金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在土地被征用后,被征用人拒不交出土地使用权,不仅直接影响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进度,而且影响到经济发展长远大计的施行。

    2010年7月14日,贵港市国土资源局作出[2010]44、45、46、47、49号行政决定书,责令以上小组交出该土地的使用权(其中六八村第5村民小组107.203亩,第6组18.723亩,第7组2.886亩,第16组13.768亩,第18组15.303亩),因其硬拒绝而未果。于是,市国土资源局申请港北区法院强制执行。2011年1月13日,港北区法院作出(2011)港北执字第2、3、4、5、7号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2011年1月16日之前交出被征收的土地。港北区法院在给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后,未主动履行法定义务。此后,执行局领导带领执行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进行协商,希望村民们主动交出被征用的土地。但是,事与愿违,村民们拒不履行,拒绝配合,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由于五案的被执行人涉及广大村民,处理不好,易引造成不好的影响。为了确保案件圆满执结,法院精心准备了执行方案,并提交院党组讨论通过。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之前的预备会议上,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武伟要求全体干警团结协作,严把工作纪律关等做到文明执行,不留后患。

    1月19日上午8点30分,本次执行活动的全体单位及工作人员共560名。执行开始前,在市委常委、政委委书记蔡锦军的指示下,港北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祖华在执行现场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动员。下午5时许,港北区法院依法将被征用土地交付给贵港市国土资源局,该案顺利执结,且无冲突无投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这起案件的成功执行,得益于市政法委、中院,得益于港北区委、政府的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得益于区人大、政协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与协作。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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