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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嘉县法院巧用“虚张声势”快结执行案件
发布时间:2011-01-21 11:51:03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和耀)  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在“集中执行月”活动中,针对一些被执行人存在侥幸心理,企图躲避执行的行为,积极利用多种形式展开宣传攻势,努力营造全民皆兵、强制执行的浓厚氛围,迫使一些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了义务,及时执行了一批案件,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申请人李某和某信用联社分别因为维修合同纠纷与借款合同纠纷将被执行人谢某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谢某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执行人员到其家中数十次都没有人,也没有其联系方式。在集中执行月开始后,获嘉县法院组织了四辆警车,来到谢某家门口,敲门、张贴传票,向群众宣传法院集中执行活动的目的和意义,积极营造声势,在其家门口停留了半个小时,当门口聚集了很多群众时,警车拉着警笛离开,起到了很好的震慑效果。果然,一个小时之后,被执行人谢某给执行人员打来了电话,主动到法院履行了判决,一次执结了两件案子。

    申请人屈某申请执行张某买卖合同欠款纠纷一案,张某于2005年多次在屈某经营的轮胎销售部购买轮胎,共欠款8740元。经多次催要一直未付,屈某遂诉至法院。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传唤被执行人,但其家始终大门紧闭。于是,干警们就在其大门上张贴传票,要求其马上到法院处理此事,并多次在午饭及晚饭时分集中警力到其家门口营造执行声势。元月16日,迫于强大的压力,被执行人终于自行来到执行局。但其仍口口声声称自己冤,部分款项不应给付。之后,执行人员多次向其释法,告知其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后果,并及时联系申请人到庭。申请人到庭后,经与被执行人交谈,念及十几年的生意上的交往,遂决定做出让步。被执行人十分满意,给家人打电话将执行款送到了法院,案件清结,当事人也握手言和。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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