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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法院成功执结九年积案
发布时间:2011-01-21 09:33:43
光明网讯(通讯员 曾庆湘 )
2011年伊始,气温骤降,大地披上银装,让人领略到了冬季的寒冷。但此刻的李某感到的却是温暖。因为1月10日这天,他从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手中接到了5万余元的执行款。
李某曾经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与妻子结婚十余年,李某在煤窑做工,妻子在家操持家务,育有一儿一女。但不幸的是1998年12月因煤窑发生塌方,李某12椎体压缩骨折并截瘫,构成二级伤残,永远只能躺在床上生活。这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无异于是灭顶之灾。煤窑事故发生后即被关停,也没有支付任何费用。李某只能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由雷某赔偿李某损失共计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雷某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并且举家外出,杳无音信。而雷某的房产,因为没有房产证,不能进入拍卖程序,案件一下陷入了死胡同。因为赔偿款迟迟没有到位,李某的两个小孩早早的辍学,李某的妻子也忍受不了离开了这个家。李某的生活只能靠一个八十余岁的老母亲来照顾。 在一次大走访活动中,武冈法院院长刘建明曾看到这样一个场景,一间不大房屋,白天要开灯才能看清,里面摆放着一张床,在床上一个三四十岁的男人躺在那里,他身上盖着的被子有点发黑,一位八十余岁的老妇人正在给这名男子喂饭。这就是申请人李某生活的现状。走访回来后,刘院长立即对执行局指示:“该案不管过多长时间,不管有什么困难,都要不惜代价,将案件执行完毕,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时机终于在2011年年初出现,申请人李某向执行法官反映,被执行人雷某有可能在长沙生活。到长沙去寻找一个不知道确切消息的暂住人口,这无异于是在大海捞针。但执行局长王荣良说:“只要雷某在长沙生活,就一定会有线索,就是把长沙翻个底朝天,也要把雷某或雷某的财产找出来。”随后,黄荣良局长迅速召集执行法官,召开案情分析会,制定出祥细的执行方案。1月7日,黄局长亲自带领执行法官赶赴长沙。最终,经过执行法官三天三夜的辛苦的查找,在5个不同的银行网点查找到被执行人雷某5万余元的存款。执行法官迅速依法对这些存款进行扣划,看到执行款全部打入法院的银行帐户,执行法官也长长呼了一口气。 回到家后,执行法官顾不上休息驱车四十余公里,来到申请人李某家中,将这笔执行款交给了李某,至此,这起长达九年的人身损害赔偿案圆满执结。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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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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