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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让七旬老人不再流泪
发布时间:2011-01-20 11:44:28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晓鸿)   2011年1月4日,75岁老人接到执行标的款领取通知书时老泪纵横,8年来他不知道流了多少泪水,是法院为他这70多岁的老人讨回了养老钱,法院执行员在只有百分之一的希望时却尽了百分之百的努力,最后他深情地向执行员表示谢意。

    申请执行人曹定国与被执行人曹应洲是叔侄关系,曹应洲为办果园分别在1992年11月至1997年10月向曹定国借款1万余元,并约定借款利息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直至2003年曹应洲尚欠曹定国借款本金6488.96元,利息7397.47元。申请执行人曹定国与被执行人曹应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03年5月立案后,案件承办人对被执行人进行调查、查询其银行帐户,发现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取得了曹定国同意的情况,下达了终结执行裁定书,终结了该案的执行。2010年10月,执行局发现被执行人曹应洲在银行帐户内有存款,并及时通知申请执行人曹定国向法院提交申请恢复执行书,要求恢复其与被执行人曹应洲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执行。

    接到恢复执行申请书后,案件承办人立即重新恢复执行。当日,执行人员将被执行人曹应洲在炎陵农村商业银行帐户内查询到的7100元扣划到法院帐户。2011年1月4日,申请执行人曹定国领到执行款6978元,并表示对其它部分欠款考虑是叔侄关系,其家庭经济也比较困难自愿放弃对部分款项的执行,8年未执结的案件成功执行,从此两人握手和好如初,恢复中断了8年的亲情关系。为此,就发生了文章开头感人的一幕。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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