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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嘉县法院以人为本执行案件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1-01-20 15:21:47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和耀 李丽芳 )   河南省获嘉县法院在“集中执行月”活动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1月18日,该院在顺利执行一件抚养费纠纷案件时,执行人员积极努力,使得两位年近六旬的老人与自己的孙女相见,在法院上演了极为感人的一幕。

    申请人兰某申请执行兰某某追索抚养费纠纷一案,立案后执行人员多次到被执行人家中做工作也没有收到任何效果。“集中执行月”活动开始以来,执行人员再次来到兰某某家中,决定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拘留措施,但遭到了被执行人父母的强烈阻挠,致使拘传未果,法院以妨碍执行公务为由对被执行人的母亲采取了司法拘留,这样,被执行人才主动履行了义务,法院将其母亲提前解除拘留措施。

    案件执结之后,兰某某的父母找到执行人员。“我们全家人都姓兰,这本来应该是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走到今天这一步实在是不应该”,兰某某的父亲感慨地说,“给孙女的抚养费应该出啊,我现在只有一个心愿,就是想见一见我的孙女,请法院一定要帮帮我这个忙,我已经两三年没见到孩子了。”兰某某的父亲低着头抽着旱烟,喃喃地说。听到这个情况,执行人员迅速与申请人兰某取得了联系但遭到了拒绝。执行人员没有放弃,坚持不懈地做兰某的思想工作,最后,兰某终于同意让他们祖孙见上一面。得知能见到孙女了,兰某某的父亲十分高兴,想为孙女买些零食,可是自己身上没有带钱。执行人员毫不犹豫的从口袋里拿出几十元钱,让他去给孩子买些吃的。兰某某的父亲老泪纵横,连声道谢。

    1月18日,当兰某某祖孙在法院相见后,两位老人抱着孩子痛哭失声,那场景真令人动容。 临走时,兰某某的父亲激动地说:“以后,孩子的抚养费我们会按期给付!把孩子抚养成人是我们共同的心愿!”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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