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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院评选出百名“全省法院办案标兵”
发布时间:2011-01-19 14:45:51
光明网讯(通讯员 曾妍)
为进一步激励全省法院广大法官建功立业,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决定授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助理审判员刘凯等一百名同志“全省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
近年来,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广大人民法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牢固坚持人民法官为人民,不断改进司法作风,提高司法能力,在社会矛盾凸显和案件持续增多的新形势下,全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构建法治湖南作出了应有贡献。广大人民法官情系人民群众,立足审判岗位,多办案,办好案,用实际行动自觉践行了“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赢得了党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和赞扬,涌现出了一大批政治素质高、办案数量多、案件质量高、社会形象好的办案标兵。 据介绍,这次评选出的百名“全省法院办案标兵”,都活跃在审判执行一线。他们中既有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的刑事法官,也有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行政法官;既有扎根最基层、默默奉献的人民法庭法官,还有风雨兼程,不惧风险的执行法官。 湖南高院号召,全省各级法院广大人民法官要以“全省法院办案标兵”为榜样,学习他们立足审判、甘于奉献的高尚品质,进一步增强工作的大局意识、群众意识、服务意识;学习他们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职业追求,进一步提升司法为民、促进和谐的工作能力;学习他们恪尽职守、公正廉洁的职业道德,进一步树立人民法官良好的社会形象。全省各级法院要迅速掀起一个学标兵、赶标兵、比贡献的热潮,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设法治湖南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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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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