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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法院巡回审判实现法官与群众“零距离”
发布时间:2011-01-19 11:22:55


    光明网讯(通讯员 文左龙)  近年来,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针对地处基层的特点,在审理案件中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依法开展巡回审理案件,实现法官与群众“零距离”。通过巡回审判,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有力促进了当地农村和谐发展。

    该院根据全县共有40个乡镇、822个行政村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在各乡镇及部分村委会设立联络站,便于开展巡回审判工作,进一步方便当事人诉讼。

    除平常开展的巡回审判案件外,该院还对涉及赡养、林地纠纷、邻里纠纷等在当地影响较大、具有典型法制宣传教育意义、有利于扩大办案社会效果的案件适用巡回审理方式,另外,针对农忙或当事人健康问题难以参加诉讼的积极采取巡回审判方式。

    该院强化巡回审判功能,通过巡回审判方式,充分发挥民事诉讼调解的特殊作用,使调解贯彻在整个民事诉讼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发挥预防、发现、控制、调处于一体的综合功能。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指导精神,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诉讼调解有机结合起来,最终实现案结事了,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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