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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法院构建多元调解机制促和谐保稳定
作者:苗合理   发布时间:2011-01-12 09:58:51


    2010年以来,河南省夏邑县法院将调解工作作为全院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求法官要把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首要方式,同时教育干警切忌关起门来搞调解,努力承担起构建大调解格局的社会责任,认真处理好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的关系,构建多元调解工作机制。

    该院十分重视调解工作的开展,先后研究制定了一系列规范调解工作的制度,建立了对诉讼调解的激励机制,将案件的调解撤诉率列入岗位目标考核,将调解能力和案件调撤率作为考核法官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充分调动法官调解的积极性。为培养审判人员的调解意识,该院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了调解工作研讨活动,组织庭审观摩、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交流、总结推广调解工作经验,着力培养一批调解能手,使大家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有力促进了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

    该院着重从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委托调解、联动调解、巡回办案调解等多方面构建多元调解机制。在立案阶段,该院成立了立案调解组,由3名法官组成合议庭专门负责立案调解,对于一些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在立案阶段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快速解决纠纷。在诉讼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该院还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社会法官等参与调解,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行业组织等进行调解,最大限度整合调解资源,实现案结事了。这种多元的调解方式为当事人解决矛盾纠纷提供了更大的空间,在法官或人民调解员的引导下,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调解方式、协商决定调解协议内容,最后由法院出具调解书确认调解协议法律效力,充分体现了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理念。



来源: 河南法院网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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