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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地址在哪里
作者:陈红   发布时间:2011-01-12 09:42:29


    瞥见同事有本《耶鲁精神——感受耶鲁大学及其法学院》的书,我立即借来读。美国连续16年的总统都是耶鲁大学毕业的,耶鲁大学被誉为“总统的摇篮”。我原本以为,要讲述这样一所辉煌大学的精神,总要铺陈一些深奥的法律知识,可翻书一看,不是这样。

    这书是冯建妹所著,书中都是冯在耶鲁的日常生活,所见所思,非常真实,浅显却很感人。其中,最理性且最有深度的话就数耶鲁法学院院长Kronman鼓舞人心的开学演讲——《你是谁》和在毕业典礼上的致辞——《世界在期待着你们》。

    这位热情洋溢、深具人文关怀的院长,在2003年耶鲁法学院爆炸后收到来自世界各地毕业生的问候时自豪地说:“虽然耶鲁法学院的地理地址是在纽黑文的华尔街127号,可是法学院真正的家和地址,是在那些曾经在法学院学习和生活、现在又把法学院的精神带到这个地球每一个角落的校友的心里和脑海中。”

    这段话,我的感触很深。我天天在法院上班,对于法院的地理地址在哪里,自然是清楚的,但至于法院活着的灵魂,它真正坐落于哪里呢?我想,应该是在当事人的记忆里,是在老百姓的心上。

    最近,我刚刚调解了一起重审案件,原告是人身保险的投保人林先生,因大病理赔未得而起诉,可案未了,人先亡,到我手上已经是重审案件。原告的法定继承人父亲老林、妻子和儿子小林因保险公司拒赔而十分气愤,当我问他们是否继续本案诉讼时,他们置之不理,这三人又分别在三个城市,老林已经痴呆,不能行走。案件一度陷入被动和拖延的境地,我有些郁闷。但是,后来设身处地考虑,也就慢慢理解了他们。原告中年去世,父亲又病重,三个继承人之间还有意见分歧,要他们在案件中十分配合,确实有些难。

    我转而做保险公司的工作,先从法律的角度分析重审中存在的诉讼风险,又从原告家庭的困境请他们再考虑,终于帮原告争取到了5万元补偿款,而且以前已经拿到手的钱款不再从这笔补偿款中扣除,诉讼费也不用原告负担。

    我将这个方案告诉了原告原审代理人,原告的儿子小林得知情况后,主动打电话给我,表示同意这个调解方案。

    但是,在定好签调解协议的那天,他们三人在电话中闹僵了,无法一起到庭。我没气馁,继续在电话里做了说服工作,同时联系法院的车,带上小林和被告代理人,驱车一个多小时,来到郊县原告妻子的家中,此前,小林已安排爷爷赶到。双方当事人最终都在调解书上签了字,这时已经过了中午十二点。小林他们很感谢法官亲自赶到家里主持调解,又要留饭又要赠送水果,都被我婉言谢绝了。

    其实,我心中也是深深地被感动,看似难缠的老百姓,心也是肉长的,只要法官真心为他们考虑、为他们付出,他们的态度和观点也能转向情理和法理这一边。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我们法官情为民所系,只有设身处地重视群众的利益,想方设法地维护群众的利益,群众心中才会有法院,才能感受到法律的温暖。

    这也让我想起元代著名散曲家张养浩,他是个刚正不阿的清官,他在《为政忠告》中提出官员对民众疾苦要感同身受,指出“民之有讼,如己有讼;民之流亡,如己流亡;民在缧绁,如己在缧绁;民陷水火,如己陷水火。凡民疾苦,皆如己疾苦也。”这才是真正的情为民所系啊!

    作为法官,要在公平正义的前提下时时为当事人所想,处处维护司法的尊严,这样才能使法院的地址坐落于百姓的心上!

 

    (作者单位: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来源: 上海法院网
责任编辑: 穆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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