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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法院“五抓”“四协调”解决涉执信访案件效果好
作者:孙新建 翟玉华 发布时间:2011-01-12 09:29:17
河南省永城市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坚持“五抓”、“四协调”,积极做好执行信访案件预防和化解工作,执行案件信访工作取得良好成效,2010年执行案件信访发生率始终控制在1%以下,信访案件化解率保持在100%,当事人满意率达100%。
“五抓”:一是抓好领导力量布排。成立执行信访案件专项治理领导组,院长挂帅任组长,分工两名班子成员全力抓落实,一名重点抓预防,一名主要抓化解,确保执行信访工作各个主攻方向都有强势力量,防止顾此失彼,抓好力量协调配合。 二是抓好排查工作。实行日盘点、周结算、月汇总排查法,对执行员,每天实行零报告制度,增强执行人员预防和化解信访的责任意识,提高做好信访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现信访苗头在第一时间内靠前工作,及时化解;负有执行任务的业务庭,每周要对信访事项进行结算,逐人逐案汇报,始终把握和掌控信访动态;执行局每月要向院信访办写出信访工作专题报告,对信访总体情况、运行态势、重点案件、工作措施进行综合分析报告。 三是抓好化解工作。对发生的执行信访案件,实行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定效果,包化解、包满意的“四定二包”责任制,重在解决实际问题,重在稳控在当地;在实际执行工作中,把预防和化解信访案件作为执行的重要程序贯穿于执行始终,制作了案件信访信息表,每案一表,随案运转,案件执行的每一个阶段都要有案件当事人签字认可,从源头上和实际工作中扎实做好预防和化解工作。 四是抓好实际执行。把提高执结率作为减少信访的有效手段,把公开阳光执行作为作为预防信访的主要抓手,实行执行信息的全面公开,减少当事人合理猜疑,加大执行力度,缩短执行周期,尽快使当事人既判利益得以实现,一年来,受理执行案件598件,全部执结,执结率达100%,有效降低了执行信访案件发生率。 五是抓好队伍建设。始终把抓好执行队伍建设作为做好执行工作和预防与化解执行信访案件的重中之重,重点抓业务能力、廉政能力、预防和化解信访案件能力、做当事人工作能力“四项能力”提高,将执结率和信访率作为每位执行干警工作好坏的主要尺度,每周列表向全院公示,并作为立功受奖、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激发了执行干警想方设法多结案,尽心尽职防信访的积极性。 “四协调”:一是搞好与基层组织的协调。在全市农村、社区、工厂、学校建立执行联络员网络,选聘执行联络员近200名,保障了对执行案件双方当事人全面信息的及时全面了解,特别是对当事人的信访动态能够得以及时掌握,有效防止信访案件发生。 二是搞好与乡镇党委政府的协调。对实施信访方式解决问题的当事人,及时与当事人所在乡镇党委政府沟通协调,调动广泛的社会资源,疏通当事人思想,化解当事人怨气,解开当事人思想疙瘩,想方设法把当事人稳控在当地,取得当地党委政府配合支持,尽快解决信访问题。 三是搞好与救助机关的协调。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积极帮助申请救助基金,一年来,为15案15人申请办理救助基金60余万元,有效的预防和化解了执行信访案件。 四是搞好与公安机关的协调。经采取各种执行措施和手段,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一年来,共移交公安机关立案15案19人,已被刑事拘留7人,既使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犯罪行为受到了打击,又表明了法院强力解决执行难的决心,极大的遏制了涉执信访案件的发生。 来源:
河南法院网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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