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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在路上
作者:骆靓   发布时间:2011-01-10 15:58:23


    12月17日至20日,我参加了安康市委组织部组织的2010年党群口新招录公务员培训,四天的培训中我们系统学习了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公务员公文写作基础、礼仪规范、创新思维等课程,特别是开班仪式上市委组织部鲍部长的重要讲话,使我们对安康市的市情有了准确把握,鲍部长对我们提出的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感恩可谓对我们年轻人即是殷切的希望也是诚恳的要求,让我们受益匪浅。时间虽短,但在这样一个学习、交流平台上,我们从中学到很多也体会很多,和同学交流时我们反复提及梦想二字,什么是梦想?这是我一直在思考的问题。而这四天的课程,也让我对梦想有了新的理解。

    刚毕业时,我怀着对法律信仰、对公平正义追求的激情,毅然报考了人民法院,我觉得这里是我实现自己作为法律人梦想的地方。

    来到法院后我才发现,法院日常的工作并不像我在学校想象的那样激情澎湃,而是每件工作都需要耐心和细心,有些重复性的工作甚至让人觉得有些枯燥。我开始有些疑问,这里是我实现梦想的地方么?

    现在我可以自豪的说:是!这里正是我实现梦想的地方!梦想并不是遥不可及的夸夸奇谈,梦想更需要脚踏实地的做。为了梦想,我们必须到实践中去。在法院的实际工作中我认识到,在这里,努力记好每一次庭审记录就是对当事人的负责努力做好案卷的梳理和排序就是对本职工作的负责;努力写好每一篇案件报道,就是对社会的警醒和负责。尤其是法院系统开展的“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法律 “五进”工作更让我觉得法律是严肃的也是亲切的。还记得第一次跟着庭长进一个偏僻的农村调解一起交通事故案件时,他说只有真正的走进农村才可了解到纠纷的成因、症结。白天他用地道的石泉话与农民聊着家常里外,时不时的才提一提案件的相关情况,有时候甚至到地里帮农民干活,晚上,又邀请村干部一起在村民家中处理纠纷,最终经过几次“进农村”促使该案圆满解决,就是这样对当事人一桩桩看似法律关系复杂的邻里、土地、山林纠纷在主办法官的分析说理下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也让当事人心悦诚服。慢慢地,我也学会了和农民打交道,学会了用朴实的农民语言与村民沟通解决纠纷。所以我深切体会到法律不仅仅是书本上的术语,它更需要用人民群众的话语表达。法律也只有在实际生活中运用,才能法律应有的作用。

    几个月过去了,面试结束时候我和同考场的同学离别的场景还历历在目,当时的离别是因为我们即将完成角色的转换,从一名大学生成为一名基层法律工作人员,我们将面临着新的环境,新的人员,新的工作,以及新的理想。我们有一种为了信仰而走进广阔的基层去经受考验,去磨练自己的意志的感觉。而现在我们仿佛回到学生时代,身边的人和事都是我们的老师。就像我跟着我们庭的书记员从记好笔录做起,在开庭过程中跟法官学习如何更好的调查案件,在深入基层的案件调查中学习如何全面的了解情况。虽然短短的半年工作,已让我从实践中重新认识了法律,重新认识了自己,重新踏上了法律人梦想的征程。 

    这条道路上,必须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做起,要写好每一篇公文,做好每一次笔录,整理好每一份卷宗,认真全面调查每一个案件的情况。做一个热爱法律,对工作认真负责的人。重新做好一个学生,向实践学习,向同事学习,向大家学习。让实践重新塑造我。 

    最后我想说,我们每个人的梦想都在实践的路上。走过往昔,奋斗的汗水刚刚拭去,回首旅途,胜利的笑容正在蔓延;携手今宵,高歌这一路荣耀感动!现在我们又将启程,让我们携手同行,梦想从不止步! 

 

    (作者单位: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法院)

 



来源: 陕西法院网
责任编辑: 穆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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