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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法官,莫忘勤练手中笔
作者:李义朝 发布时间:2011-01-06 15:04:49
练笔,顾名思义,即从学者书写之训练,俗称写小楷。内涵有二:其一,以书法论,则为习者汉字书写技术也。诸如楷体、行楷、隶书、魏碑等,从结构到笔划,从质量到速度,力求达到规范、实用、美观,提笔而就之境界;其二为文笔,即文章构造、分类、布局谋篇、段落,以及文字、文句的表达,贯通用词、造句、语法、修辞、逻辑等语文知识法律知识积累、运用。练笔的过程也是一个学习的过程,可先书后文,亦可书文并进,依个人意志随心所欲选择。 从事审判工作多年,职业的要求使自己养成长期而不间断练笔的习惯。工作之余或读报学习,经常持笔训练。笔辍间隔稍长,就有握笔不听使唤,写字别脚之感觉,于是不敢懈怠,或用专用书法纸,或白纸或用过的纸反面练习一番,边学习边实践,自我欣赏、自寻其乐又巩固书写手技,真有收获。多项调研成果文章的发表与获奖,皆缘于平时练笔、观察与思考。 观社会生活实践,经常练笔者少之又少。练笔仿佛为专业书法书画爱好者独有,其他则不闻不问,更缺乏实效锻炼。提及书法,可能许多人深晓其义,而问及练笔很多人不知所云,感到陌生。一些字写得很不怎么样却又经常与文字书写打交道者,往往对书法不感兴趣,更谈不上挤时间去练字练文笔。 古人讲得好,琴要常弹,方得其妙;字要常练,才知其法。讲书法也好,论练笔也罢,提法不同然其意相联相通,都离不开一个“练”字。练得多了,其中的规律就能熟记于心,汉字的音、形、意自然浑然一体,信手拈来,熟能生巧。练笔还有培养兴趣、陶冶情操、延年益寿之功效,常习之受益匪浅。练笔是知识积累的储库,是展现才华的阶梯,即使不能成为书法家或大文豪,也会因功力的厚积和能量的释放为人刮目相看。练笔的乐趣,只有亲历者所感受,外人是体验不到的。 一个人的字体给人的第一印象是十分重要的。一手好字,一篇好文章往往能给人一种赏心悦目之美感,而一手破字可能会立刻被人看扁了。尽管字体如何并不代表一个人能力大小,但其第一直观印象往往会影响对自己的评价,这一点尤其对从事文字材料和其他与书写有紧密联系的工作人员颇为重要。 法官是社会具体矛盾纠纷的裁判者,诉讼的过程也是法律作用于个案的过程。高素质的法官人才,不仅具有准确解释法律、公正裁判、善于调解案件的“嘴”上功力,还要有善于询问、高质量拟制审理报告与裁判文书的能力,光会“说”而不会写,不是一个优秀的法官。说与写都是法官履职的基本功,这里的“写”,即有书写能力也含写作水平。可以说法官只要工作,手中的笔就形影不离,经常使用的。笔的使用效果因人而异,现实中不少法官不是字写得美感较差,就是诉讼材料制作文意不通,语法错误,漏洞百出。根源就在于平时很少练笔,这是时下司法实务界多年来沉积的美中不足的老问题。 练笔,是法院文化建设全局中的小插曲,理应为决策者所重视,作为一个工作小重点抓一抓,作为审判管理的一个小项目搞一搞,补一补这门课。练笔也是提高法官书写能力的有效之举,一些平时书写较差的同志要有自知之明,在不断提高法律知识层次和业务素质的同时,“充电”莫忘书写基本功的锻炼。这是审判工作的需要,也是提高法官个体综合能力不可缺少的一环。 练笔,这一古老和原始的做法,在当今科技化程度日益提高发展的环境下,仍然是社会成员供职不同行业必需的基本功训练,永远不会过时和丧失价值。尽管机关单位电脑的广泛普及,无纸化办公可能在不远的将来取代人力手工作业,但办公条件的改善对人的要求会更高、程序更严格。传统的技能与伴随人一生的才艺永远不能丢,相反还要不断发扬光大、代代传承。科技再发达,也离不开人的操作和控制,尤其是当前经济社会正处于全面发展的状态,审判任务日趋繁重,司法环境十分复杂的条件下,广大法官多读书多学习勤练手中之笔,无疑对应付各种复杂局面,对各种困难和问题的解决有一定好处,对提高司法质量和水平有很大帮助。 大脑惰于思考或闲之不用就会迟钝,手中之笔辍之不练亦会生疏。只有勤于思考,勤于练笔,法官才能蹬上成功的阶梯。
(作者单位:河北省阜平县人民法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穆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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