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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纷飞……温暖人心……
作者:杜号   发布时间:2011-01-06 14:28:45


    瑞雪兆丰年!

    2010年12月15日,霎那一夜间,大别山下鄂东英山大地白雪皑皑,山川弥漫着大雪,高山、绿树、枯草、河流、田地、庄稼全笼罩在雪被中……凌晨,雪花还在飘逸地飞扬着!

    按预定,今天上午我作为一名人民的法官,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一桩债权纠纷案。这是我首次公开开庭审理一件民事纠纷。

    为了顺利查明纠纷,昨日我就拟好了审理提纲。

    一大早,我赶到法庭,一位八十多岁老者,带着雨伞,姗姗来到法庭。不用问,就知道来者是案件的“第三人”赵老,他使劲拍打身上的残雪。他高高的个儿,人还精神!

    屋内,一位精干的中年汉子,静静地坐到椅子上。我向他点点头:“你是原告钱师傅?来得早呀!”“也是刚到啊。”钱师傅镇静地回答。

    我们急忙给他俩“倒开水”。热气腾腾的水,温暖着手心。

    “你好人?!我做善事,为几个钱你还告我们……”赵老有气地对着钱师傅说。

    我环顾了一下法庭。“哦,看来被告赵某及律师还没到,大家安心坐会儿。”我立即叉开赵老的话题说:“外面还下着雪呐,来年一定好收成!”

    过了好一会儿,原告代理律师,被告赵某及其代理人都来了。大家都很慎重,不因为大雪而阻断沟通渠道呀!他们都希望法庭帮助“了却”纠纷。

    我们按程序开庭啦!法槌刚劲的脆响震动耳畔!

    ……

    原告举证,第一份证据证明,2008年11月份经Q法律服务所结算、调解,签订协议表明,钱师傅于2005年12月承包,修建由赵老牵头化缘承建的某水泥桥,除刹尾工程,赵老还欠付工程款1.7万元;第二份证据证明,2009年初,被告某村村干赵某好心,出面做双方工作,化解债务纠纷;所尚欠工程款1.3万元,赵某与原告钱师傅签订协议,在2009年6月30日之前,由赵某负责承付。该协议有中间人签名监证。

    被告举证说,“赵老行善化缘建桥,不止知我一个村的村民受益,其他的村更受益;但化缘不好化,几十万元修桥的款不容易收起来。当时,我做好事,多次出面调解赵老与钱师傅1.7债权债务纠纷,在赵老处‘哄’出了一部分钱给了钱师傅,我又四处讨钱,筹集一部分钱也给了钱师傅,有赵师傅的几张收条,现在只剩下6000元,这钱究其实与我不相干。这6000元还要抵扣钱师傅承建的桥有质量问题,如桥面、桥侧多出裂缝,桥不能承载重物,有照片作证……怪只怪我喝了点酒,签了一份把自己套住的还钱协议?!”

    第三人赵老耳朵有些闭,便气愤愤地大声吼,“我做善事,还有错,把我放在一起告……他两人不是好东西,做笼子我钻,我现在一分钱也没有,要这6000元去找老百姓要……钱师傅不是好东西,桥没建完,就“阴着”跑了……桥现在没有栏杆,还有好多裂缝……我一分钱也不给!”

    ……

    在庭上,调查清楚了事实,经过三方辩论,弄清了事情真相,三方在法庭的主导下也明白了本案的诉求和法律关系。庭审进入调解阶段。我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动之以情,本案是解决债权债务纠纷;经举证、质证、结算,尚差工程款6000元。被告在第二份协议中承诺负责承付所欠工程款的责任,不违背法律。被告举证原告建桥有质量问题,第三人有另“诉诸法律”的权利。第三人行善牵头修桥,值得赞扬;化缘难度大是事实;被告好心调解,值得肯定;原告要体谅对方,做出让步……

    本案调解,有益于睦邻和谐,有益于把好事做好,有益于完善建桥后续事宜……经过约二十分钟的法庭调解,双方解决纠纷距离慢慢接近,最终达成协议:原告放弃利息和2000元欠款,由赵某于2011年*月*日之前,争取资金,只还4000元。三方握手言和。

    法庭里暖意融融,赵老、钱师傅、赵某均喜笑颜开!

    临近中午时分,外面的雪停了。

    由被告赵某欢欢喜喜作东,并和和气气邀请原告、第三人和原、被告律师,在小街上的餐馆里共进午餐!

    他们吃完饭后,还到庭里道谢、喝水、说笑!天也放晴了!

 

    (作者单位:湖北英山县法院南河人民法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穆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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