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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可以“养人”
作者:阳志辉   发布时间:2011-01-06 12:58:07


    法律是一个时效性、淘汰性很强的专业,选择了法律,就是选择了终身学习读书。“读书”始终是涵养法律工作者生活和滋养法官生命的活水,也是检阅自我内心世界、追求品质与思想提升的重要方式,“读书能‘养人’”。

    读书可以“养人”。漫漫人生路,并不都是光明坦途,每当面对艰难困苦的磨砺、名缰利锁的羁绊,不时会有人摔跤却步,或沉沦落伍。究其原因,大都是“精神缺钙,营养不良”所致。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生活里没有书籍, 就好象没有阳光; 智慧里没有书籍, 就好象鸟儿没有翅膀。”凯勒[瑞士]说:“一本新书象一艘船, 带领着我们从狭隘的地方, 驶向生活的无限广阔的海洋”。诚如斯言。

    读书可以“养心”。有道是“鱼离水则身枯,心离书则神索”。读书能帮助人们分辨是非、修身明理,多读识义明理之书,有助于人们对事物心知肚明。善读书者,“世事洞明即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

    读书可以“养脑”。古人曰“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健康专家认为:朗读犹如“健身操”,可使大脑皮层的抑制和兴奋过程达到相对平衡,血液流量及神经功能的调节处于良好状态,可以提高压力反应,不断调节心血管机能和稳定血压,促进大脑保健。

    读书可以“养气”。正所谓“不读书形体陋”,“腹有读书气自华”。而且,朗读同唱歌一样,能增加肺活量,使全身通畅,有怡情养性的独特作用。科学研究发现,人在朗读时,70%以上的神经细胞参与大脑活动,超过默读和识字,有助于提高人的记忆能力和表达能力。

    读书可以“养人”,前提是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人有善恶美丑之分,书有优劣好坏之别。好书能养人,坏书亦能害人。我们要像选择好朋友一样选择好书,使自己经常接受高尚思想的熏陶。法律工作者在在努力钻研专业的同时,要多学习自然科学知识,也可以阅读山川草木,阅读春夏秋冬,阅读清风明月,阅读黄昏黎明,阅读如梦的岁月,阅读壮丽的人生。读书的目的在于学以致用,如果“食书不化”,限于纸上谈兵或教条主义,则“尽信书,不如无书”。

    读书可以“养人”,每天清晨或黄昏,在公园或营院找一个相对僻静的角落,大声朗读一段自己喜欢的诗歌或美文,健身又健脑,可以达到身心的双重享受。

 

    (作者单位:广西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穆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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