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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引争议 法官协调化纠纷
发布时间:2011-01-04 15:09:05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国英 李永居)
近日,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工伤认定行政案件中,耐心协调,释法析理,最终促成三方和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今年5月26日17时许,孙某在金鹰公司工地上干活时,被突然刮起的大风吹落的石板子砸伤腰部,住院病历、出院记录均记载了孙某腰部软组织受伤、陈旧性腰椎骨折。7月27日,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孙某的伤情为工伤。但未明确工伤认定的身体部位,因而引发争议。9月19日,金鹰公司向县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县政府审查后维持了原工伤认定决定。 11月5日,金鹰公司以县人保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局的工伤决定。11月10日,泗洪法院依法组成了合议庭进行审理,同时依法通知第三人孙某参加诉讼。在庭审中,法官认真细致耐心地释法析理,当事人各方很快就进入争议焦点,并取得庭后和解处理的一致意向。 庭审结束后,为谋求纠纷的圆满解决,本着自愿合法的原则,法官多次到三方所在地,深入细致地做三方和解工作。法官辛勤的协调工作终于赢得了三方的理解和认同,12月23日,县人保局明确界定了此次工伤部位限于软组织受伤部分,金鹰公司随即主动撤回了起诉,孙某也心悦诚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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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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