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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硕士求职遭拒起意报复 敲诈公司30万终领刑
作者:张鹏 王启亮   发布时间:2010-12-27 11:06:26


男硕士求职遭拒敲诈公司30万
    北京某重点大学的硕士毕业生,因求职被拒,先后以散布他人照片、个人身份信息、实施暗杀和自杀式炸弹袭击等对某公司进行威胁,并要求该公司向其虚构的中国互联互助爱心基金会捐款人民币30万元。日前,被告人乔龙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乔龙曾就职于该被害公司,在辞职若干年后意图重返该公司时遭拒,由此产生了报复性索财的念头。

    2010年3月,乔龙以散布相关照片破坏公司人员声誉相威胁,要求该公司向其虚构的中国互联互助爱心基金会捐款。2010年5月,乔龙以泄露该公司人员照片、信息、客户资料以及将对该公司董事长及其家人、员工进行暗杀和自杀袭击、炸掉公司等相威胁,要求该公司在2010年5月26日前向其指定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户内汇款人民币30万元。

    2010年5月26日14时许,该公司向乔龙指定的账户内汇款人民币1万元。当日15时,乔龙被公安机关抓获。

    海淀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乔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胁迫方式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被告人乔龙当庭对其所犯罪行的基本事实予以如实供述,并考虑到其所勒索的绝大部分款项尚未汇入其指定账户,而且被害单位所汇款项已被冻结,能够挽回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故法院对其酌予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穆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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