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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三级法院打造“一站式”阳光诉讼服务机制
作者:唐时华   发布时间:2010-12-06 11:24:17


    11月29日-12月1日召开的云南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云南高院提出,2011年,云南全省三级法院要在目前开展“立案信访窗口”的基础上,立足于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积极探索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诉讼需求的诉讼服务新机制,科学拓展服务职能,全力打造多层次、全方位、全过程、一站式的阳光诉讼服务新机制。

    诉讼服务工作机制是基于方便群众、多元化解纠纷为目的构建的集诉讼引导、立案审查、诉前财产保全、立案调解、诉讼费缴纳及退费办理、司法救助、查询咨询、法官联络、材料收转、法律文书送达、公告办理、判后释疑、申诉、申请再审、信访接待、举报投诉、便民服务等功能为一体,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以阳光服务为理念,贯穿于诉前、诉中、诉后的多层次、全方位、全过程、一站式的专门诉讼服务机制。

     云南三级法院全力推进的阳光诉讼服务新机制包括几项内容:一是程序公开,阳光服务。围绕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功能,法院建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将各项制度、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同时,推行流程化服务。从来访、导诉分流、窗口接待、业务部门处理、信息反馈,都有规范的服务处理流程,并辅以衔接机制,让当事人看得明白,听得清楚,放心得下。二是功能完善,温馨便捷。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将原来不属于立案信访部门,分散在法院不同部门的对外服务功能集中起来,提供专门的服务场所,统一办理,减少周转环节,便于及时沟通,为来访群众和当事人提供专门的诉讼服务,同时积极开展立案调解、判后释疑、司法救助等工作。三是机制创新,制度完备。诉讼服务大厅建设坚持以“阳光服务”为理念,公开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缩减中间环节,同时,辅以集中办理制(所有对外职能和事项集中办理)、全程服务制(从咨询指导、诉前、诉中到诉后的所有事项均有相应工作人员办理,并提供专业指导和优质服务)、定岗定责制(诉讼服务大厅的各个岗位均有专人负责,并要求首办负责和限时办结)、服务承诺制等制度。

     在历时一年的云南三级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活动”中,云南三级法院从制度建设,功能设置、设施保障、管理服务入手,立足各地实际,积极推进该项工作。省高级法院则通过加强领导,设立机构、召开会议、检查验收等形式进行了全程指导和全力推进。通过一年的建设,云南三级法院的信访窗口建设已经初见成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阿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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