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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串等33人涉黑案一审开庭 涉九罪
作者:杨君相 陈胜友 发布时间:2010-11-01 14:01:30
11月1日上午,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管串等33人涉黑案。该案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强迫交易罪,组织卖淫罪,寻衅滋事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非法买卖枪支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9个罪名,38次犯罪事实。
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1月,管串(男,1969年12月2日出生,汉族,中专文化,原重庆市万州区串通滚装运输集团公司董事长)等人通过串通投标取得重庆市云阳县新县城生猪定点屠宰经营权,后成立云阳县森发食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森发公司)。2004年下半年,管串出资收购了森发公司部分股东的股份,实际控制了该公司。为了垄断、非法控制云阳新县城的猪肉销售市场,管串等人网罗、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对新县城猪肉销售市场进行巡查,对市场上不是由森发公司屠宰的猪肉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强行予以收缴,大肆进行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 为了垄断云阳长席子码头的搬运市场,管串等人以其所有的云阳县兴云港埠开发有限公司为依托,规定菜农在长席子码头下货,必须由码头搬运工搬运,并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强迫菜农接受搬运服务,导致1名菜农任某某被活活打死的严重后果。 为了垄断云万高速路的碎石供应市场,管串等人强行与云阳县栖霞乡、云洞乡等地碎石厂签订碎石买卖合同,纠集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在交通要道擅自设卡拦截其它向高速路运碎石的车辆,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管串还以云阳磐石城宾馆和串通休闲会所为据点,组织多名妇女进行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 被告人管串等人以森发公司、兴云公司为依托,通过有组织地实施强迫交易、故意杀人、寻衅滋事、组织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获取了上千万元的经济利益,逐步形成了以管串为组织、领导者,管哏森、管建飞、张小东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该组织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管串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其组织成员为了组织利益,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组织妇女卖淫,情节严重;以暴力、威胁手段多次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持械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毁损公私财物,情节严重;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情节严重;非法买卖枪支。遂提请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强迫交易罪、组织卖淫罪、寻衅滋事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非法买卖枪支罪等罪名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了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主动邀请了10名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廉政监督员到庭旁听案件庭审。 庭审预计8天时间。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之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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