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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王晓雷等18人恶势力团伙被判决
作者:李京华   发布时间:2010-08-04 09:45:08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3日对曾任村民委员会主任的王晓雷等18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一审判决,以非法采矿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判处王晓雷17年有期徒刑,罚金200万元;以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王辉8年有期徒刑。其余案犯分别被判处1至8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2万至10万元不等罚金。

    据了解,法院查明,2006年至2010年间,北京盛世恒通货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北京市密云县河南寨镇平头村村民委员会主任王晓雷,先后纠集张保仓、李卫国、王贺忠、王浩等人多次在北京市密云、怀柔、顺义等区县盗采砂石;陈鹏、陈利军、王寅申受王晓雷指使,在盗采砂石过程中看道口望风、监督司机;赵锡龙、王卓、姜琳琳、徐飞亦实施了看道口望风等行为。宗晶作为贾山料场负责人,明知王晓雷等人盗采砂石,仍对盗采的砂石进行储存、加工。付云柱、张柏凤作为公司财会人员,明知王晓雷等人盗采砂石,仍帮王晓雷进行财物登记和管理。

    2009年至2010年间,王晓雷指使王浩、陈鹏、陈利军、王二岗、王寅申等人,在密云县河南寨镇平头村内道路上,多次向过往车辆的事主强行索要过路费。此前,2007年至2009年间,王辉指使他人在密云县河南寨镇平头村内道路上,多次向过往车辆的事主强行索要过路费6万余元。

  怀柔区打击盗采联合执法队执法人员于2008年4月14日在怀柔区北房镇郑家庄村村南发现张保仓等人正在进行盗采砂石活动,暂扣了盗采砂石车辆钥匙。张保仓等人对执法人员驾驶的车辆进行打砸,把执法人员从车中拉出,强行取回被扣车辆钥匙后逃离现场。

    2009年10月间,密云县河南寨镇平头村党支部书记王某发现王晓雷公司车辆在村民委员会门前遗撒砂石,即与村民予以制止,引起王晓雷不满。王晓雷遂赶到村委会院内,持铁锹打砸村委会的轿车。

    2010年5月9日,王晓雷明知杨宏兴(另案处理)因盗采砂石一事与他人相约斗殴,授意其公司王伟、陈鹏、陈利军、王二岗一同前往。杨宏兴纠集王伟、陈鹏、陈利军、王二岗及赵锡龙、王卓、姜琳琳等人,分别持镐把等凶器,驾驶多部车辆到顺义区一路边,与按约定持械并驾车等候在该地的王磊、卢伟(均另案处理)等数人相遇后,即驾车撞击卢伟驾驶的轿车,并持械击打该车,后王磊一方人员逃离现场。

    北京市二中院3日根据各被告人的罪责,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对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自首及有立功表现的被告人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对犯有数罪的予以并罚。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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