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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田阳一涉黑组织受审 16名成员涉嫌4宗罪
作者:罗家庆 杨德生 发布时间:2008-12-18 09:52:04
12月16日,广西靖西县人民法院在田阳公开开庭审理以被告人陆进猛为首的涉嫌黑社会性质团伙犯罪案件。该案被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多达16人,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等4宗罪名。
公诉机关指控:为控制、垄断田阳县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果菜配送、货运业务,牟取暴利,2006年12月1日,被告人陆进猛组织陆江、黄国宇、陆波、陆长安等22人,成立了南北通货运服务部,内部设立“外围工作组、扫荡组”负责具体工作。从2006年12月至2007年6月,该犯罪组织以排挤、打压竞争对手和强行收取信息费等方法获取经济利益为基础,在田阳县城及城外大肆进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期间共实施故意伤害2起,造成一人重伤、二人轻伤、二人轻微伤,故意毁坏财物3起,损坏价值共4210元,随意殴打他人5起,造成三人轻微伤。同时,该犯罪组织凭借其集团势力,在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内对不是其联系的外地车辆司机进行威胁、恐吓,强行索取“信息费”,被索取人员涉及河南、陕西、安徽、山西、河北、江西、江苏、湖北、湖南、山东等十省、市的 277人,索取“信息费”金额达22510元。 公诉机关认为,陆进猛等被告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当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因该案被告人多、案情复杂,组织庭审时间长、难度大,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靖西县法院及田阳县法院、公安等相关部门进行了充分的准备,以确保庭审顺利进行。案件审理预计需要3天。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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