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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佣金替人"消灾" 安阳一涉黑组织19人被公诉
作者:王忠文 刘勇翔 张夏   发布时间:2008-10-26 11:20:28


    收取他人佣金,组织人员通过实施违法行为替人“消灾”。近日,以郭某、李某为主要负责人的涉黑犯罪组织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该组织的19名被告人被指控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诈骗罪等多个罪名,另指控该涉黑组织还有其他多种一般违法行为。

    据公诉机关指控称,2007年以来,被告人郭某、李某等组织成员,多次受雇于人并组织实施大规模的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人数较多、组织领导明确、组织成员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组织以郭某、李某为组织、领导者,以宋某等17人为一般成员,通过长时间的违反犯罪形成了组织内部约定俗称的规矩。

    该组织自2007年以来,多次通过违法犯罪并以收取佣金等形式获取经济利益,违法所得基本用于支持该组织的活动,或用于组织成员之间联络感情所需的吃喝、一起上网等娱乐活动,或用于犯罪所需的交通费用、通讯费用等。

    郭某、李某及其组织成员多次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心理强制,使群众社会安全感下降,该组织采用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镇场行为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

    其中,2008年3月28日早7时许,被告人郭某受人雇佣看护财产,纠集六七十人在安阳市某居住小区围堵门口,看护横停在小区门口的一辆轿车,致使小区业主车辆无法通行,造成严重堵塞,行人进出极不方便,后在民警的干预下该轿车才被开走。事后郭某等人共得佣金5800元,用于支付组织成员集合时交通费用和吃饭娱乐等。

    为了显示该组织的威风,2008年3月15日晚20时许,该组织成员苏某等五人在安阳市一家网吧,将所有正在上网人员全部强行赶出,并对网吧值班经理曹某大打出手。之后该网吧老板刘某被迫将网吧转让。

    公诉机关另指控了该涉黑组织实施的其他多种违反犯罪行为。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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