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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严密分工明确 衡阳一黑社会团伙32人受审
作者:冯卫 肖文淑 发布时间:2008-07-28 15:57:12
7月28日,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谢冬(化名)、谢文(化名)等涉黑犯罪案,32名被告人当庭受审,近百名群众参加旁听。由于此案涉及人员多,案情复杂重大,预计开庭审理时间将长达7天。
衡阳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谢文、谢冬等32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敲诈勒索罪、行贿罪、非法采矿罪、串通投标罪、妨害公务罪、赌博罪、窝藏罪等23项罪名向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1997年4、5月,为了争夺耒阳市大义乡杉树隆煤矿的承包权,被告人谢冬纠集被告人周某、曹某、曾某等人与以周某某为首的团伙多次持械斗殴,并形成了以被告人谢冬、谢文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2003年下半年,被告人谢冬为了扩大黑恶势力影响,与耒阳市另一伙黑社会性质组织“老大”严某及贺某结拜为兄弟,两股黑社会性质组织势力相互渗透、互相勾结,日益壮大。该组织成员众多、层次清楚、结构严密、分工明确,通过有组织地采取故意伤害、抢劫、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手段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争夺煤矿资源,在当地煤矿行业取得了较大的份额,形成了一定的垄断,获取了巨额经济利益,至案发时,共聚敛了近亿元的资产。该组织长期在耒阳市逞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共实施组织犯罪27起,造成1人死亡、5人重伤、6人轻伤、6人轻微伤、多名被害人遭受巨大经济损失,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和生产、生活秩序。为了达到非法控制、逃避打击的目的,以被告人谢冬、谢文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小恩小惠、吃吃喝喝,利用、拉拢、收买国家工作人员,为其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充当“保护伞”,该团伙曾先后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肖某、资某等人的包庇、纵容获取经济利益,在群众中产生了恶劣的影响。 该案案犯多,犯罪时间长,办案难度大,曾被公安部列为挂牌督办案件。衡阳市委政法委、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此案审理工作。组成了由市委政法委书记谢恒斌任指挥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王小琦任常务副指挥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开松、副院长罗芳忠、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平、市公安局局长杨琪君、市司法局局长万春生为成员的指挥协调机构。 案件移送起诉时,市中级人民法院迅速抽调刑事审判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提前介入,面对多达250份的卷宗,专案组成员加班加点突击审查,集中时间和人员审阅案卷,不放过一个细节,不漏掉一个环节,不忽视一个情节。院长张开松、主管刑事审判副院长刘政多次深入专案组,听取汇报,了解情况,并要求公正高效地审理此案,维护社会稳定。在审查该案时,为了理清案件脉络,提高诉讼效率,专案组成员充分借鉴审理严晓军涉黑案成功经验,组织庭前证据交换。专案组根据犯罪类型和相互交叉作案等特点,制作阅卷笔录1000余页,并将黑社会组织体系以及各被告人参与的违法犯罪情况列成图表,直观排列反映。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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