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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新店开张拒收旧会员卡 浩沙健身遭起诉
作者:邹密   发布时间:2008-06-23 09:03:21


    日前,两名会员高某、唐某因不能使用旧会员卡在新开张的西直门浩沙健身店健身,将北京远景之星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恒基中心店(即浩沙健身)告上法庭。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诉称,为了能在西直门浩沙健身店健身,2008年1月20日原告与被告达成了入会协议,并办理了会员卡。被告在合同签订前承诺,原告可在2008年3月9日西直门浩沙健身店开张后,按开卡日期在西直门店使用此会员卡。但3月9日西直门浩沙健身店开张后,却拒绝原告使用会员卡,称“新店3个月内不接受转卡”。2008年5月20日,被告的店长称会员卡可在6月1日在西直门浩沙健身店使用,但至今该店仍拒绝原告使用会员卡。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已构成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解除该入会协议,被告退还原告会员卡续卡升级及换新卡的款项共计1210元。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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