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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信广告6千元所购种子无收益 受骗农民法院维权
作者:李辰 发布时间:2008-06-11 10:58:57
河北农民老肖轻信了北京某农业技术开发中心的广告,花了6000元购买了大量人头参、泊夫兰种子回家种植,但效果根本没有广告宣传的那么好。老肖认为自己受到了欺诈,便将该农业技术开发中心告上了法院,要求双倍返还种子款12000元。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老肖在起诉书中称,2006年原告看到北京一家农业技术开发中心的宣传期刊,其中介绍种植人头参、泊夫兰前景广阔、收益可观。老肖于是与该农技中心签订产品回收合同,并购买了人头参140粒和泊夫兰种子50公斤,总共花费了6000元。按照农技中心的要求的种植条件和方法精心管理,可是时间已过一年有余,却没有任何收益。老肖多次找到农技中心交涉未果。后老肖得知人头参和泊夫兰根本不能在河北地区生长,价格也没有农机中心宣传的那么高,而且种子可能也存在质量问题。 老肖认为,农技公司夸大宣传欺骗消费者,给其造成损失,属于坑农害农事件。根据《消法》规定,老肖起诉到法院,要求农技公司双倍返还种子款12000元。 目前,案件正在审理当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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