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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价值百万元名车竟是二手车 商家被诉双倍赔偿
作者:王岩 发布时间:2008-05-30 16:30:37
一女子百万元购宝马,新车刚开了几个月,车主在检测车辆时发现该车为他人用过的旧车,且有维修修复痕迹。车主一怒之下将商家诉至法院,要求商家双倍赔偿购车款及相关费用200多万。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李丽(化名)在起诉书中称,今年年初,原告在被告某车辆经销公司购买了一辆宝马轿车,支付购车款、税金等费用共计一百多万。新车买了没多久,原告因车辆出现其他故障送厂修理。修理厂经过检测后发现,该车不是新车,一年前就已登记修理,行驶里程已达一万多公里,并且有多次维修、保养记录。此外,还检测到该车某些部位有明显的非专业修复痕迹及二次喷漆的痕迹。于是修理厂拒绝对该车进行修理,同时为原告出具了证明信。为此,原告多次和被告进行交涉,被告拒绝承担退车赔偿义务,仅表示可以修复并赔偿部分损失或者按照二手车收购。无奈之下,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双倍赔偿购车款并赔偿相关费用等共计200多万。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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