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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假公司巧语诱签合同 盛情难拒夫妇法庭讨悔药
作者:江锦莲   发布时间:2008-05-22 09:23:35


    退休老夫妇接受莫名电话的邀请参加座谈会。到达约定地点后,难抵讲解员长达3个小时的“盛情”讲解,签订了旅游合同。事后,老夫妇后悔,遂将天伦度假发展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诉称,2007年12月的一天,家住海淀区一小区的老夫妇孙大爷、唐大妈两次接到莫名电话,恳请夫妻二人参加一个座谈会。来电者称将向他们推荐旅游产品并有礼品赠送。夫妇二人抱着逛商场的态度,于当天晚7点按时来到约定地点。

    到达会场后,二人被告之座谈将采用封闭式的方式,要求他们关闭手机。之后,度假公司指定了专人接待夫妇二人。在放着轻音乐的接待室里,接待小姐像导游一样飞快地口说笔画,并不时停下来播放、讲解录像,带他们观看度假公司简介和满墙的照片。最后,接待小姐隆重推出两种分时度假旅游产品:一种30年期,价格为10余万元,另一种10年期,价格为5万余元。夫妇二人认为这两种产品花钱太多,时间太长,接受不了。见状,接待小姐就让二人在座谈单上签字,以表明他们不同意上述两种旅游产品。与此同时,接待小姐又叫来一位经理,向二人介绍一种价格为11800元、可在3至5年内使用的旅游产品,并极力推荐二人购买。

    经过历时3个多小时的“深刻”讲解,老夫妇二人已经被说的是头晕脑胀、筋疲力尽,眼看时间已近晚上11点,夫妇二人实在抵抗不了接待人员的“盛情”,在未细看合同的情况下,仓促在合同上签了字,并刷卡交了款,前后不足十分钟。

    事后,夫妇二人后悔,多次找该度假公司协商,要求撤销合同,但对方均予以拒绝。无奈之下,夫妇二人将度假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撤销合同,并退还原告1180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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