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制作花梨木材楼梯有假 买主状告销售商索赔10万
作者:刘伟 冯雯雯 发布时间:2008-05-12 09:39:56
周女士在立家兴木业公司订购了一批花梨木材楼梯,使用不久后出现开裂等现象,经鉴定该楼梯并非花梨木所制,为此,周女士将北京市西红门立家兴木业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立家兴木业公司偿还货款并支付赔偿款共计10万元。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山后法庭受理了此案。
今年65岁的周女士称,2006年5月20日,其与被告公司签订了2092号产业订货合同。双方约定:周女士向被告订购一批用于制作木质楼梯的花梨(缅甸)木材,被告负责在周女士住处制作安装并承诺假一赔十;合同价款为5万元人民币;交货方式是被告送货上门。2006年10月,被告公司完成了木质楼梯的制作安装。 从2007年5月,周女士发现木质楼梯出现松动、变形、开裂等现象后就通知被告修理,但是被告总是找出种种理由拖延,至今无人修理。由于楼梯变形越来越严重,周女士怀疑被告提供的木材有假,于是找出被告加工时留下的木材边角料,经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鉴定,结论是送检木材不是花梨木。被告公司的行为欺骗了消费者,违法了相关法律规定,严重损害了周女士的合法权益,为此周女士诉至法院,提出以上诉请。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