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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续卡1个月健身馆就玩"失踪" 消费者索要精神损失
作者:祝茜   发布时间:2008-04-13 08:30:38


    近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赔偿纠纷案。

    作为白领的王女士一直很注意自身形象,于是在单位附近博迈公司经营的健身馆办理了健身卡,2007年11月,博迈健身馆的工作人员主动与王女士联系续卡事宜,当时王女士的卡并未到期,但在博迈工作人员的说服下,王女士还是办理了2008年的续卡手续,交纳了1800元,会籍有效期至2008年12月。

    但在2008年1月20日,博迈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就突然停业,王女士找到博迈,博迈称与银座物业之间有纠纷,导致无法营业,但拒绝退卡。王女士认为博迈在07年11月主动让自己续卡,08年1月就停业,博迈显然在有纠纷情况下向自己隐瞒了经营状况,是一种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在几次寻找博迈无果的情形下,无奈的王女士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北京博迈体育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退还1800元健身卡费并赔偿精神损失9000元。

    此案将于近日公开审理。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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