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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婚纱照摄影店被诉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
作者:祝茜   发布时间:2008-03-20 14:28:22


    马女士将北京一新娘摄影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认为其行为已构成欺诈,要求双倍返还定金1000元,退还不当得利800元。近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1月13日,马女士与丈夫在该新娘摄影有限公司西单店预定了一套价值2500元的婚纱摄影,其中包括“男女可选婚纱摄影服装各五套”等服务内容,双方约定1月20日在其总店西四店拍摄。马女士于当天支付了1300元定金。

    在婚纱照拍摄过程中,马女士被告知可选的五套服装是限制区域的,超出的要另行收费,且经其私下了解,西四店并不是总店,最终马女士夫妇未拍摄照片。

    此案正在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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