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消费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女子美容院"变身"男子美容 引发服务合同纠纷
作者:潘文婕   发布时间:2008-03-14 08:40:29


    为了提升自己的个人气质,年轻的马小姐决定到美容院办卡美容,可做了3年多后,一条短信竟让她大吃一惊,原来的美容院将改为男子美容。马小姐一怒之下将该美容院告上法庭,要求其归还卡内余额。3月13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服务合同纠纷作出判决:判令上海薇薰美容有限公司返还马小姐2038元。

   爱美的马小姐平时非常注重自身的保养,为了使自己变得更加漂亮,3年前她在上海拉枫丹美容美发公司购买了价值2000元的贵宾卡,开始了美容消费。作了几次后,马小姐感觉不错,便先后续卡充值了3500元。可去年6月的一条短信通知让马小姐大吃一惊,短信上说原来的美容院将改为男子美容,要求马小姐今后到薇薰美容公司处继续消费。此时,马小姐贵宾卡内还剩余2038元。在多次与美容院协商未果后,马小姐一怒之下与美容院对簿公堂,要求其返还卡内余额2030元。

    薇薰美容公司辩称,被告单位与拉枫丹公司是两个独立法人,但本公司愿意代替拉枫丹公司承担法律责任。马小姐办卡时,拉枫丹公司已经赠送相关产品和服务,其充值金额在实际消费时也享受了折扣,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马小姐可继续到拉枫丹公司原经营地址或被告处进行美容消费,或者扣除原告已经享受的相应的产品和服务价值1140元,退还898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马小姐与拉枫丹公司已形成服务合同关系,拉枫丹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将经营项目更改为男子美容的行为,已使得原合同约定无法继续履行。考虑到在男子美容部进行女性美容,难以确保部分美容项目的隐私保护需求,同时,薇薰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原合同约定履行地点包括被告经营场地,其也未得到原告认可,故其提出马小姐可以到被告薇薰公司继续履行合同的说法法院不予采信。

    另外,薇薰公司提出原来赠送的部分产品服务应在退款中扣除的说法,法院认为,本案中美容院赠送的产品或者服务是作为吸引客户购买贵宾卡、购买某项美容护理项目或消费积分等优惠条件,与本案涉及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原因无关,其要求在退款中扣除赠品价格,依据不足。虽薇薰公司与拉枫丹公司为不同法人,但薇薰公司明确表示同意代替拉枫丹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可予以准许。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