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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销售公司销售事故车被诉退车及赔偿
作者:郑红艳 发布时间:2008-01-15 10:03:45
近日,郭先生将北京北方福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要求北方福瑞收回原告所买福克斯轿车,退还原告购车款及因购车所发生的购置税、保险费、上牌费、车辆装饰费、车辆检测费等共计16万余元,并赔偿原告13万余元。
原告郭先生诉称,2007年10月12日原告在被告处购买福克斯牌轿车一辆,车款137800元。10月22日原告偶然发现该车外观漆面有修补痕迹。10月23日原告将车送交中国机动车辆安全鉴定检测中心北京中检安盛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车辆检测鉴定,该公司出具的《车辆检测鉴定结果报告单》证明:1、该车外观漆面,机盖前中部漆厚、左右翼子板漆厚有补漆修复痕迹。左右翼子板与后备箱有明显色差。右后大灯缝隙处有漆痕。2、底盘检测,左右半轴锈蚀。前后保险杠内贴有配件标签和配件价格。由此,原告推断该车前后均受过冲撞事故,而原告在购买该车全过程中被告并没有向原告明示该车有上述问题。原告认为,被告的欺诈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提出上述诉讼请求。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之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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