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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马大姐"果冻吃出蚊子 消费者诉厂家超市索赔
作者:韦悦 发布时间:2007-08-02 08:32:12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消费者杨先生起诉易初莲花超市及康贝尔公司(以下简称康贝尔公司)纠纷案,杨先生认为其购买的康贝尔公司生产的“马大姐”果冻内有蚊子,要求二被告进行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
原告杨先生诉称,2007年6月30日,原告在北京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成府路店)购买北京康贝尔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马大姐”果冻若干(价值4.12元),在家中食用过程中,发现其中一个果冻内有蚊子,同时身体发生不良反应。现原告起诉,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12元。 目前,本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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