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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墙入室被误伤 受伤索赔被驳回
作者:李思   发布时间:2003-08-25 11:44:57


    深夜擅自翻墙进入同学家中,被误伤后竟提出索赔。日前,北京朝阳法院双桥法庭依法驳回了吕某要求闫某赔偿其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

    据了解,吕某与闫某之女系同学关系。2003年5月2日零时,吕某未经许可擅自翻墙进入闫某家,来到一楼闫某之女卧室外欲与其相见。闫某之女被门外声响弄醒后大声尖叫将其父惊醒。吕某立刻躲到床下,闫某在不知何人的情况下用刀将吕某扎伤。事后,吕某诉至法院要求闫某赔偿其经济损失。

    法庭审理后认为,吕某在深夜时分未经被告家人许可擅自翻墙入室,对被告一家造成惊扰,其行为显属不当;闫某出于保护自身及家人安全的需要,在不知闯入者何人而原告又未先行通报姓名的情况下用刀将其扎伤,此行为并无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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