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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红金曲CD遭侵权 两公司赔偿5万
作者:颜斐 发布时间:2003-08-19 11:09:50
因韩红成名金曲珍藏版CD光盘被擅自复制发行并销售,北京麒麟童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将侵权者告上法庭。昨天,北京市二中院一审判决杭州大自然光电有限公司和广州市新时代影音公司未经许可不得复制、发行涉案录音制品,连带赔偿5万元经济损失,通州新华商场停止销售涉案制品。
2002年11月7日,原告麒麟童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在通州新华商场购买了一张广州市新时代影音公司、杭州大自然光电有限公司出版、复制、发行的韩红成名金曲珍藏版CD光盘。该CD光盘收录有韩红演唱的歌曲16首,其中使用了《雪域光芒》CD光盘和《韩红醒了》CD光盘所收录的“雪域光芒”、“天亮了”等11首歌曲。 原告认为,三被告擅自出版、复制、发行自己享有录音制作者权的曲目,构成了对自己所享有的录音制作者权的侵害,故请求判令停止侵害,移交销毁并不再传播、复制、出版发行侵犯自己录音制作者权的录音制品,公开致歉并赔偿24万元经济损失。 来源: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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