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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有缺陷 车主获赔偿
作者:颜斐 高志海 郭嘉节 发布时间:2003-08-06 09:34:04
宝马轿车的气囊意外爆出,致使乘车人受伤。湖北的邓先生和李女士因此将汽车销售商告上法庭,要求退车并索赔75.8万余元。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二中院终审判决销售商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赔偿3600余元;修复涉案轿车内的安全气囊后将车送至邓先生指定的城市。
2002年2月16日,邓先生从北京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55万元购买了一辆宝马520型汽车。同年3月21日,邓先生向销售商反映该车正常行驶时,车辆的右侧4个气囊在未发生任何碰撞事故的情况下爆出,造成乘车人李某眼、面部受伤。3月25日,邓先生将该车送至德国宝马汽车公司北京指定的某售后服务公司检测,该公司经检测认为:该车曾发生过撞击,气囊爆出与车辆的碰撞有关。对此,邓先生不予认可。2002年3月,邓先生、李女士起诉至一审法院称,气囊意外弹出是汽车质量存在问题,故要求退车并赔偿损失。 审理中,二中院委托国家轿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鉴定,确定该车至少存在一次碰撞记录,导致右侧4个气囊爆发;该车的气囊传感器位置在右前座下方,该位置受到非事故碰撞后也可能导致气囊爆发,这种误爆是不可能完全避免的,根据中国的道路情况应属设计上的缺陷。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涉案车辆在气囊设计方面存在缺陷,导致车辆气囊非正常爆发,销售者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该车辆曾发生过的碰撞是导致气囊“误爆”出现的直接诱因,而碰撞是消费者使用不当导致的。 来源: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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