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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病情稳定仍不出院 医院要求限期撤离
作者:徐光辉 任向利   发布时间:2003-07-17 13:14:32


    近日,嵩县法院受理了一起奇特的民事纠纷案。被告胡玉朝住院无钱支付药费赖着不走,原告嵩县城关骨伤科医院无奈起诉要求被告限期离开。

    2001年12月,家住陕西省的被告到嵩县打工,因不明原因受伤,住进原告医院,经诊断为胸椎12骨折脱位并脊髓断裂,需手术治疗。被告承诺待打官司有结果后支付费用,原告处于“救死扶伤”考虑为其进行了手术,结果为脊髓神经完全断裂,不可逆性截瘫。待被告病情稳定后,原告通知其交纳拖欠医疗费4800余元,并办理出院手续。因被告系外地人,生活不能自理,又无钱支付费用,不愿出院。无奈之下,原告只好放弃追索医疗费,但诉诸法院要求被告离开医院。经法院多次做工作,被告同意出院,原告撤回了起诉。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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