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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儿子不像已 五十老汉闹离婚
作者:秦广青   发布时间:2002-10-23 15:18:25


    近日,洪泽法院依法驳回原告张斌关于亲子鉴定的申请,随后判决准许原、被告离婚,婚生子张华由被告李丽扶养,原告按月给付抚育费用。

   8月中旬,原告张斌(男,50岁,小学文化,个体户)以妻子李丽一贯生活作风不检点,儿子张华(男,12岁,小学生)非其所生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并要求被告偿还12年小孩扶养费。庭审中,原告称其妻李丽年青时生活作风不检点,曾于他人有不正当的两性关系,同时,随着年龄的增长儿子张华与自己在相貌、体形上相差太大,反而与另外一人非常相似,因而怀疑张华不是自己亲生儿子,要求法院对张华进行亲子鉴定。被告认为原告的言行是对自己人格的极大侮辱,已经严重损害了夫妻感情,因而同意与原告离婚。但原告说儿子张华非其亲生没有任何根据,鉴于张华年龄太小,为不使其身心健康受到伤害,不同意进行亲子鉴定。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未能达成协议,故作出上述裁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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