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涉嫌抢劫、杀人,生父母、养父母为保儿子一条性命,不惜与他人共同向司法机关提供伪证,隐瞒犯罪嫌疑人的真实年龄,结果儿子被判了死刑,五个作伪证的人也均被判处徒刑。这是发生在河南省泌阳县的案件。
周捷,绰号小萝卜头,男,1982年9月出生于河南省泌阳县沁水镇,后被王店乡农民周明德抱养,几个月后,又被高邑乡农民夫妇苏海金、禹叶莲收养。四、五岁时,周捷的父母周威坡、张先进把他领回城里,初中未毕业,周捷便辍学与社会上的闲散人员勾结一起。2000年11月22日晚,周捷与另外三个社会青年在泌阳县宋家场水库抢劫出租车一辆,并将出租车司机夫妇坏人二人杀死。当晚,周捷等乘抢劫出租车行至该县春水乡再行抢劫并杀死一人,后周捷等人被抓获。如此恶性犯罪案件在当地引起极大反响,可是就在司法机关调查犯罪嫌疑人周捷出生时间时,身为原泌阳县公安局干警的周威坡与张先进、周明德、苏海金、禹叶莲等人故意掩盖事实真相,分别供述周捷出生于1986年,企图造成周捷实施犯罪时不满18周岁,以得到从轻处罚。经多方相证及公安部物证检验显示周捷骨龄在19+2(岁)范围。2002年9月12日,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周捷犯罪时已年满18周岁,判处被告人周捷等人犯抢劫罪,依法判处死刑。9月16日,泌阳县法院一审审理周威坡等五人伪证案认为,被告人周威坡、张先进、周明德、苏海金、禹叶莲在刑事诉讼中,故意对案件中涉及的犯罪嫌疑人周捷的年龄这一重要情节做虚假证明,干扰司法机关正常活动,其行为已构成伪证罪,且情节严重,认罪态度不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处五被告人犯伪证罪,分别处以四年零六个月、四年有期徒刑。